承蒙有位匿名兄謬讚,說本BLOG十分好看,博徵博引得來要旨不煩,洞燭燃犀之餘飽含激情,義正辭嚴卻不失輕鬆幽默,思想玄妙但又十分平易近人..............唉,真是太過獎了!
不過,匿名其實想說的又是我不應該寫羅力威林欣彤,說浪費筆墨云云,本來這位匿名兄是一片赤誠,我並不介意,倒是另一位匿名傢伙惹人討厭,喂,做小人也可以光明正大一點的嘛,為什麼總要有另一個人出聲你才加入呢?像隻老鼠一樣!你要罵我日日來罵我也不介意,偏偏這樣要跟在人家背後抽水的就令人鄙夷!而且他還一副知我甚深的口吻,但連我的新歡是誰都不知道!真是冇鬼用!
看起來是一直潛伏的OHCE-HATER?不用說,不喜歡我的這些人肯定是笨蛋無疑.....但我現在懷欵的是,這些人其實是十分喜歡我的,不止喜歡我,而且十分喜歡我罵農夫羅林..........
我現在就做一個實驗,現在我不在這裡寫了,我在這裡寫,如果你不喜歡的,不要跟來,跟來的就是小狗!我講明架喇,你是喜歡我的才好按,你是老鼠的話就千萬不要跟來了!
7 則留言:
我沒有說你不應該寫羅/林, 只是奇怪你怎會對他們*如此*有興趣. 閣下對香港流行音樂的洞察深得我心, 對那麼差勁的東西我索性不聞不問,所以我奇怪你怎會"一路相挺". 不過,既然你不想講到明,我唯有繼續收看自尋答案.
沒料到在這裡看到幾個自我感覺如斯良好之人. 如果輕易對博主的意見說"深得我心""一輩子看不厭"而不從前設開始質疑博主的論點, 那跟博主眼中的粉絲沒有分別. 當然博主受落的話作為外人自然沒有異議.
為左插健吾寫咁多篇blog
ohce你真係好好野同埋一d都唔會厭
博人回插係你另一目的? (笑
diu
你wordpress那邊﹐好像留不了言。
因乜事呀?
還有留言會神秘失蹤
十分詭秘
http://ohce2.mysinablog.com/index.php?op=ViewArticle&articleId=2626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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