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6日 星期日

馬草泥案missA大起底

嗱!講明先,標題黨搏收視,以下八卦純屬基本法保障下的言論自由,和香港法律並無任何牴觸之處,換句話說,沒有什麼美女圖鑑及影片流出。


有一點感受我很想說一說,就是香港沒錯是一個法治社會,但很多時候我覺得法律真是變成了壓迫的、復仇的工具,普遍人與其說感受到法律的保障,不如說常常感受到被法律威脅。平頭百姓大概都知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多少有點騙人成份,但搞笑地,我們網民們也經常喜歡自己嚇自己,又或者互相以法律去BULLY,鬥拋浪頭。


最近也目睹有些博客因為法律之刀懸在頭上,刪文搬家......諸如此類。


當然,很多時候八卦真是有害無益的,但是,如果人們遵守法律是出於害怕、畏懼,而不是欣賞、尊重,想來也是挺有問題的............姑勿論個人自由是不是受到損害了.......


怎樣也好,馬草泥強姦案已搞得街知巷聞,女事主的大反控文章我看了,照片也看了,BLOG也瀏覽過,如果我是法官,在這些八卦之後,我會判馬草泥罪成。


當然了,一般來說,在香港發生的高調強姦案,起碼有50%以上的同情必須首先保留予"被告",而80%的懷疑必須要向女人提出,因為有很多時候,女人成為強姦案的受害者是不抵可憐的,譬如MISS A就曾兩次讓馬草泥上自己的家,又是FANS,又主動示好.......


蘋果日報登出女事主的大反控,當然也是引我們發笑的目的居多,什麼"你的身體要即時起錨,我否決你的超錯方案",真是笑死人的,不過笑還笑,這篇文章也真是讓人感覺到這個女事主是個比較特別的人。


看到她的照片,感覺真的有點恍然大悟,我相信看過的人會同意,這位小姐是挺"純"的,至少是不太港女的!有理想的........甚至是有"思想"的.......


於是,我有了一點和之前不一樣的想法,或者,我們真的不能用我們一般香港人的思維/眼光去理解這個人,或者她對愛情或者"貞節"的看法的確是有自己的堅持............


結合她是"美國人"的背景,參考她說自己"不是香港人"的那篇文章..........雖然是八卦,實在也有助我們看多一點人事看清一點社會,悲劇也好鬧劇也好,這個故事也是有點"香港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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