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4日 星期二

論示愛與求婚

原來早前熱爆求愛短片是2年前事,主角還現身說法,說自己當時是"玩玩下","好後悔"云云,在成為這麼多人"不喜歡"的情況下,李子曦同學敢於現身自白,接近"勇敢"的程度遠遠超過於"示愛"當天。

不過,說實話,雖然我對於李同學的做法並無太大反感,但始終認為他那種所謂"勇敢",真的只是"臉皮厚"而已!

知恥近乎勇,而李同學是近乎不知恥,當然,如果出於愛情而不知恥,其實是值得原諒的,但我又認為李同學的所作所為與其說是出於真愛,不如說是出於虛榮,俗話說,要型!這是一種企圖在群眾眼中尋求肯定和認同的狀態。

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公開求婚"越來越成為一個儀式,無論男人女人都似乎很樂意在一個名正言順的時刻成為公眾人物幾分鐘,印象中,幾乎所有所謂的"求婚"都是成功的,換句話說,所謂的"求"字逐漸失去了意義。

除了有一次,是幾年前有線球彩台一個男主持,好像是直播還是什麼期間,總之就是在電視上進行求婚,那個女主角竟然挺得住壓力,沒有屈服於"公眾期望"之下,那一次,是我看過叫人最感動的求婚表演。

其實,只有在沒有把握、有可能食檸檬的情況下,公開求愛求婚才叫有勇氣,根本坐定粒六、不容抗拒的,那只是叫表演而已。

當然,在公開場合求婚求愛,有一種"見證"的意義,也就是一個男人對一個女人作出公開承諾。但是,在更多時候,我們看到,在那些熟極而流的求婚企劃當中,男主角是以一種擄猎者的姿態,在眾目睽睽之下,一把將那個感動得淚盈於睫的女人掠奪擒拿,在這個時候,理想中的見證/承諾就有了微妙的變化。

事實上,沒有證據顯示,公開求愛求婚的人會更加忠誠更守規矩,而根據非正式統計,公開求婚的夫婦離婚的比例大大超過沒有求過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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