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唱好過原唱?
主場新聞推介了幾首翻唱好過原唱的示範,個人認為偏頗之至,有些東西很值得一談。
古往今來,第一個做就天才,之後就是庸材以至蠢材,你看SAMSUNG雖然氣如虹,但是佔領潮流高地的依然是APPLE,先入為主、珠玉在前,所謂”原創”就有這種好處,其個人的特色、氣質、精神已經完全滲入到作品裡去,已至於與作品二為一體不可分割。
這種情況,即使在次一等的情況也是如此,你說蔡齡齡的”細水長流”,你說蔡楓華的”絕對空虛”,你說張立基的electric girl, 找誰來翻唱能唱得好過原唱呢?甚至是SHINE的”燕尾蝶”,張柏芝的”星語心願”,鄧麗欣的”電燈膽”,一旦這些作品和”作者”是結合得如此天衣無縫,那已經很難說翻唱好過原唱了。
翻唱好過原唱,這種情況絕對不會沒有,但我想指出的是,1/這種情況絕對沒有相反的情況那麼多,你好比說方大同翻唱MJ就絕對是william hung 翻唱ricky martin 啦!2. 翻唱好過原唱很多時是一種錯覺,因為有種新鮮感,而且很多時是聽者有心,把自己對翻唱者的偏愛投射到翻唱作品中去。
你看主場新聞那篇東西對陳奕訊誇到天上有就知道聽東西很難客觀,對於黃耀明翻唱友情歲月,作者十分溢美:
黃耀明的低迴歌聲,配以大氣的管弦樂伴奏,意境開闊。由他演繹的這首《友情歲月》,唏噓依然,比原唱更見省思。好到甚麼地步呢?好到連原唱者鄭伊健都不滿啊。
姑勿論什麼叫”比原唱更見省思”,但我就覺得有一點很值得一提,那就是原唱的味道,你賦予了原唱另一種味道,原味就自然不見了。那麼友情歲月的原味是什麼呢?黃耀明的這款唏噓和原版的唏噓是同一回事嗎?而且,真的,這首友情歲月的情華,乃是在於他那種極具港味的”爛撻撻的抒情”呀!它能成功能流行,是因為他能讓古惑仔半醉之間在走音與甩嘴之間以為自活在浪漫豪情之中,這些引人投入的感覺又怎是黃耀明的那種”翻唱”可以提供的?
有關這篇文章最值得指出的,乃是作者太強調”高下”,而且好似是一個唱功勁的人令一些唱功差的人出醜的一種快感,其實要論翻唱見功力,恰恰不能找一些公認功力差的人來翻唱,中外名家翻唱的,專業COVER BAND業餘翻唱家,點石成金的,翻陳出新的,別出心裁的,當然不計其數,但是KO原唱是很少發生的。
個人特別想指出,翻唱這種現象其實不太可喜,因為很多時已經代表了玩翻唱的人已經沒有了創作力,你想想看那些靚聲王張偉文什麼歌唱老師杜麗莎,她們唱得很好,但你會喜歡嗎?整個演唱會就唱人的歌,全碟玩翻唱,再好也易令人厭,因為口水味太重。翻唱要唱得好,一定要翻唱者本身對歌曲很有有感受很投入才行的。心有靈犀才能詮釋得好。
所以如果你單說技巧,要看翻唱,你一定你找翻唱者挑戰一些公認難的歌曲來看。有個例子我特別想提,SAMMI鄭秀文令我欣賞,是因為我聽過她挑戰過一些total eclipse of my heart……., 好似還唱過HALO………你細聽,又好似聽得出她和原作始終有點距離,但正是她這種似乎冒險暴露自己力有不逮的努力—–而不是那種輕鬆展現高超但其實千篇一律的唱功的那種SHOW OFF——來得令人感動。
不過有種情況又挺複雜,譬如謝安琪唱BEYOND,很明顯她對BEYOND是真心喜愛的,對翻唱的歌曲也是真心投入的,然而,出來的效果偏偏又……….那原因是什麼呢?是她對自己的唱功太有信心了嗎?還是她不知道應該尊重原作的味道,不應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