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7日 星期六

平反六四好無聊–論林煥光



林煥光,因為被指平機會主席與行政會議召集人身份有利期衝突,引發爭議。看着他風騷解畫的輕鬆,對比一下梁振英如履薄冰的困局,真是令人覺得有點可悲。
梁振英是大奸狗,好吧,但對比起來,林煥光的表現其實並不令人欣賞。先不說蘋果日報爆他當年借緋聞作藉口跳船離開政府了,近日他的言論就很可圈可點。
林煥光被問及李旺陽事件時,表示「公道一定在人心,官方的說法引來挑戰好正常」。
對於「六四」,他說:「89年我自己都有上街,我係讀歷史嘅人,好清晰講,歷史最終裁決嘅係人民,而不在統治者去平反。其實反而覺得叫平反六四好無聊,因為大家對呢件事嘅看法有公論時,呢個公論就唔錯得去邊。」
潘小濤認為:
今日他「跳船」,辭任行會召集人,尚且會贏得不少尊重;但做下去,他要為很多愚蠢的政策辯解(像現在的林鄭),甚至要為「誠信負資產」的背書,那時候離開,得到的只會是一片鄙視。
我覺得這種看法真是大錯特錯,第一,林煥光根本不想跳船,第二,無論如何,他已經把縮骨無義氣的性格表現得很清楚,現在跳船更應十分鄙視!
和周一嶽等人臨別說「良心說話」一樣,這種行為近於抽水多過仗義執言,無錯肯定會博得大眾掌聲,但其實又真是一種投機行為而已,他們見風使舵、公器私用,如此而已。
有趣的是,林煥光的「平反六四好無聊」論,其實擺明是在向香港大眾獻媚的,根本是借梁振英勢頽表白心跡,可惜,因為用了無聊這個字眼,就引來了不少批評,最經典、最正義、最勁爆、搞笑的,當然是知名博客林忌的狂插啦,可憐林煥光掏心挖肺那些”我都有上街呀,歷史自有公論,人民已有公論不會錯”呀,畫公仔真是畫出腸了,卻竟然都被人「誤解」了!
明報李卓仁是否故意借題發揮就真的不知道了,不過普通無知大眾肯定很容易捉住「平反六四好無聊」來認為林煥光又是共狗,其實只要留意一下近年的輿論,包括很多獨立思考的社運表年,他們都對”平反六四”這種說法很不以為然,問題在於”平反”兩個字用得不對。參考王丹封從德的說法就一清二楚了。
林煥光本來也只是這種思路,可惜,他的獻媚和討好卻換來了無情的誤解和臭罵。讓我們來為大眾的正義而歡呼吧!
王丹:
我現在比較傾向提“為六四翻案”,而不是“平反六四”。
平反,是他們的事;而翻案,是我們要做的事。
封從德:
一、體制內、國內(包括香港)提出「平反六四」,我能理解。
譬如香港支聯會,他們在中共治權下,提出推動中共在“六四”問題上鬆動,每年在香港維園組織十幾萬人譴責六四屠殺、紀念民主英烈,可謂功德無量。國內許多網民到六四档案網站「為六四正名」簽名網頁64memo.com/sign)上要求「平反六四」,如今已有兩萬人簽名,絕大多數來自國內。天安門母親群體「真相、賠償、問責」三大訴求非常合理、精準。她們早期可能提過「平反六四」,近年來似已放棄這一提法。
二、國外、體制外反對派提出要中共當局「平反六四」,我就覺得難以理解。下面是四五天前給某些民運團體的電郵內容:
【敦促中共當局 平反“六四”】怪怪的,無異於敦促強姦犯站到法官位置開庭宣佈被強暴者的被強暴被虐殺無罪。。。。這樣的解釋,混淆了許多概念:
1/ 主語錯了——將關注點過多地寄望在施害者(中共)身上,因此才會【敦促中共當局 平反“六四”】,主語是【中共當局】;而忽視了所謂【追究元凶】等等,主語是受害者,推動此事的主要是中共體制外的力量。如果指望施害者去 【追究元凶】,會不會是水中撈月?歷史上似未見過先例吧。2/ 順序混淆——韓國、台灣的【平反】,是在民主化之後,是對施害者的一種清算方式,無論是「真相與和解」,還是「除垢」,這是民主化以後的事(多年以來我一直傾向於 「真相與和解」、真相在先);而這個聲明指望的是現階段處於獨裁地位的中共,在民主化尚未到來之前就自己清算自己。3/ 性質混淆——韓國、台灣當時是威權政體,憲法是明確的民主憲政,而中共至今還是極權專制,憲法是明確的一黨專制。韓國在六十年代已經有相當的民主化,台灣在1950年就開放了地方選舉,黨外人士能夠參選,並在花蓮縣、台北市、台中市當選的縣長市長,皆為本省籍黨外人士。
因此,我相信反對派使用「平反」這個詞帶來的歧義與混淆,會造成今天和日後極大的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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