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4日 星期一

沈旭暉會做香港特首嗎?

睇完沈旭暉給唐英年的信,真是笑到XX!

其實很多年前已有人說沈旭暉會是香港未來特首,那時還覺得搞笑,但近日在電視上看見沈旭暉站在唐英年旁邊,嘩,那一刻真是突然覺得,也不是沒機會的呢!因為雖然站在這一個政務司司長旁邊,沈旭暉那個表情依然...............都是那麼COOL,半點沾沾自喜的浮誇表情也沒有,就好像唐英年只是一個路人似的......

看完這封給唐英年的信,就更加令人覺得,不要說是政務司,連特首他在眼中都根本只是小菜一碟!嘩!那語氣,不要說是為唐英年「上一課」,根本就是對唐英年的「訓斥」嘛!請你特別留意一下,沈旭暉是怎樣使用"LEND ME YOUR EARS"這個PHRASE的,這本來是唐英年拋書包用的,沈以此反串唐英年,基本上每說一次,就等於在唐英年頭上敲一棍,你看他用了多少次?看他怎樣突如其來的,在你想也想不到的地方插入這一句,那情景,實在太像是一個老闆訓斥下屬,說到興起就來一棒..........

其實,沈旭暉這句 "LEND ME YOUR EARS"用得很怪,真是令人懷疑,他是將它化成了一句什麼四字粗口來用的,譬如「你聽X住」、又或者直接是「X你老X」.........至於題目的WHAT WENT WRONG,自然就是「有冇搞X錯」!

你別說沈旭暉學養高深就不會這麼搗蛋,你看看他怎樣用高登術語「百X成才」、「機已屈」就知道他童心未泯!

忽發奇想,如果高登論壇可以發展出「高登炸雞」,沈旭暉也大可以成立GOLDEN TABLE,打開網絡研究的旋轉門,又或者索性組個「高登民主連線」,組定內閣準備執政,以沈旭暉所向披靡的論戰能力,網友們自然望風跟從,影響力都不可謂不大............

個人覺得,這次沈旭暉給唐英年的信實在更像是一個準特首的演講,尤其是最後說什麼THANK YOU呢?不過,令人費解的是,在文章第一段,沈竟說準特首.......「不就是一個市長麼」?嘩!到底沈旭暉野心有幾大架!?真是..................



給唐英年的信﹕Lend Me Your Ears, What Went Wrong? 作者﹕沈旭暉


【明報專訊】Dear Henry (唐老 )﹕
再次感謝上周出席Roundtable周年活動。有說你選擇那場合作深度發言,是因為我們太溫和而籠絡、或太反叛而立威﹕這是non-issue。有說那是準特首政綱﹕這更是non-issue,不就是一個市長麼。但你代表的50後青年觀如何產生,卻是issue。
不少前輩都是令人尊敬的老好人,說起青年議題卻往往不歡而散。為什麼?關鍵除了以往提及的「50後超穩定社會結構」,我想還有重要一環﹕若憑昔日情懷研判今日,認識問題的方法論必有時代缺陷,可稱之為「50後超穩定認知結構」。你觸及的都是正面概念,問題一是主流50後和80後對同一概念有相反認知,問題二是雙方對這差異的本質欠認知,問題三是管治香港不能忽視這認知鴻溝。
這令人不安。
「唐五點」發表後,身旁很多青年不以為然,也有說你抽空而言其實頗有理。但就是後者,也希望你和周秀娜一樣,有衝動梳理一下自己的思想。基於這些迴響,我天真地相信作為當日主人家,有責任為你解構這認知鴻溝,說明何以同樣的五點必被相反解讀﹕
1、什麼責任、自由、權利組成公民社會?
你說「一個真正成熟的公民社會,在重視權利的同時,必須自覺地承擔責任」、「權利並非絕對,必須尊重他人的自由和權利」。這類字眼無人反對,只是責任、自由、權利從無統一定義。
不少50後視遵守現制度為「責任」、哲學家柏林    定義的積極自由 (做什麼的自由 )為「自由」、法律賦予的為「權利」,由此斷定青年「三違反」。單按這定義,朝鮮也是法治社會。
在不少新一代眼中,lend me your ears,「責任」還有以公民力量彌補現制度局限、「自由」著重消極自由 (不受外力干預的自由 )、「權利」包括此刻並不完全享有的普世價值,才能造就一個真正成熟的公民社會。按這定義,沒承擔責任、沒尊重他人自由和權利的卻是一些50後。
2、怎樣定義多元與反多元?
你說「這個世界是豐富多元的,我們應該有包容的胸襟,尊重他人的想法和意見,而不是對持相反意見的人動輒口誅筆伐」。每字都正面,但句子是不平衡的﹕「多元」是客觀、形而上的,泛指不同觀點、生活方式的並存,是恆常的﹔「動輒口誅筆伐」、「謙恭」是主觀、形而下的,每個時代都不同,說句術語,被建構的。
50後常主觀標籤青年「動輒口誅筆伐」,得到後者客觀上反多元的結論。但單以形而下論證形而上是無意義的,像形而下的五四運動口誅筆伐,帶來了形而上的多元﹔上一代不接受粗口,「百X成才」卻是個別網絡百花齊放的grammar。
青年發表不同意見正是支持多元,若因形而下的「口誅筆伐」而被標籤、邊緣化,難免深信50後在偷換概念,進行反多元的思想壟斷。若有心確立多元,lend me your ears,無論對方的口筆如何,都應有包容胸襟。
3、妥協、民主、社會進步之間有何關係?
你說「以各退半步去尋求最終大家能夠共同進一步的結果」不錯,只是「妥協是民主的產物」並非共識。據Lijphart概括,共識性民主為荷比盧瑞士    等採用,英式議會民主為反妥協模型。也許你不是說民主,只是談哲學﹕盧梭的社會契約論主張「每人都放棄天然自由而獲取契約自由」,倒算妥協。
不少50後認為這契約等於每人都應妥協,否則社會不會進步。但假如人人妥協而欠權力平衡,只能完全向建制傾斜,社會也不會進步。盧梭論擴至極端,曾令法國    大革命以人民之名出現暴政。
新一代多認為修正的社會契約應有分工,由個別群組負責不妥協來彰顯理念。伯夷叔齊採薇而食是毋須妥協的,戴高樂被勸拘捕「搞事」的哲人薩特時說「'On n'arrete pas un Voltaire」。若社會不接受,不妥協也無影響力﹔接受了,價值觀則會改變,正如沒有保育人士的不妥協,政府不會修改基建指引加入保育評核。Lend me your ears,這就是進步。
4、怎樣論證複雜問題簡單化?
你提示青年不要「將複雜問題簡單化」,要獨立思考,大家都贊成,但如何論證?
建制論證青年「什麼事情只要涉及政府、商界,就必然會得到官商勾結、利益輸送的結論」,常因做了好事得不到支持。但邏輯不應是這樣的﹕這是高牆一方的有罪假定。
科學論證應以雞蛋一方的無罪假定為起點,以研究作準。假如某君關心五個議題、五個都找到官商勾結的數據,lend me your ears,只能算「言簡意賅」。何况不同商人、部門有不同口碑,盲目逢商必反不會這樣。在青年眼中,以一個標籤否定一個論點,也是「懶於理性思考的藉口」。
5、什麼環境會觸發政治暴力、
如何比較案例?
你說美國    槍擊案令你反思香港青年的激進。我曾對此研究,略知各地暴力或恐怖主義多由五元素互動造成﹕ (1 )有鼓勵暴力的組織 (如蓋達 )或容易被暴力濫用的法例 (如美國若干修正案 )﹔ (2 )有激進意識形態 (如白人至上主義 )﹔ (3 )組織帶來資源或令武器氾濫 (如美國槍支協會 )﹔ (4 )激進組織有慈善支部吸引普羅支持者、或有NGO支援激進行動者 (如哈瑪斯孤兒院、美國為極端思潮辯護的ACLU )﹔ (5 )擁有主流媒體 (如真主黨    燈塔電視台 )。香港一無所有。
從這案例想到香港80後,從電視畫面的反高鐵示威驚呼失控,容或苦口婆心,但只是通過條件反射的比較示警,缺乏結構分析,不符合比較政治的道德。正如我們不應隨便從愛國示威想到六七,更不應以有人喝醉紅酒弒母請你深思。
在互聯網世代,上述「方法」還有致命信息盲點。我們在電視報章也許看不見菜園村,但lend me your ears,這在網絡是常識﹔香港槍擊論沒有佐證,社運青年被摔傷的影片卻有極多網民check it out。有前輩通過麥長青獲TVB最佳男配角論證獅子山下精神長存,對青年,這只反映電視台北望和沒落﹔有前輩說林峰    得巨獎證明電視台實力,在網上,這常被視作又一不公義。
不同世代的觀念差異不易調和,但回應結構性問題的青年本身不可能是「問題」,把這當成問題的方法論才是問題,遺憾地,不少資深建制青年工作者卻如是觀。你笑說別稱「唐老」,據說因看過我以「呂老」尊稱呂大樂的文章,說起來,上述確和與呂老的方法討論大同小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出發點是善意的,一如你的坦白。
可惜,這份坦白建基於對世代認知鴻溝的漠視,無論主觀意願如何,都有以50後定義單向批判80後的客觀效果,或曰「機已屈」,引起的反響無助世代溝通,反加深了誤會和對立,這不應是你樂見的。按華人傳統,評論主禮發言並不合禮﹔對一些80後,本文會被批評為太溫和﹔但若「平等位置」真的存在,我衷心希望你與公眾分享反思,這才符合你定義的跨代溝通,畢竟世界是你們的,也是我們的,但歸根究柢是你們的。古代說lend me your ears,今人說listen up guys,都是發自肺腑的,thank you。
Simon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