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是有位看來很專業的作者在報紙上寫過〈櫻吹雪〉,我也找不到答案。她說:
我只留意到一個事實,那就是,這位作者肯定了我其中兩個疑問,卻迴避了 「憑欄盡處」,看來,她對這種用法是首肯的。
- 誠然,〈櫻吹雪〉中「掏盡戰衣」應作「淘盡戰衣」較為合適,「凝望白眼」又確是怪句。可是,在逐字逐句斟酌推敲的同時,歌詞整體所指未必就應該如此輕輕放過,以免流於因小失大。
不過,我的愚見始終認為,「憑欄處」是一個意思、意境、意象十分固定的詞組,「憑欄盡處」看似只是簡單的延伸,但根本狗屎不通,意思當然解得通,那就是,一個人在一個旮旯扶住枝欄杆,我相信如果是這意思的話,那這位主角應該是在嘔吐多過看風景了!
不過話說回來,如果我要為林夕說好話,我會說他在這裡只是簡單的以為加個"盡"字,就能在「憑欄處」之上添加一點逼切的情勢,提升激烈的氣氛--就算是錯,起碼算是創造性的活動。
林夕填詞有功力不是我要質疑的地方,令我覺得大趣的是,這位填詞大師有可能犯了些低級錯誤--是否故意就要看你對他有多信任包容--我個人就覺得這純粹是林夕本身的理解出現了問題。
其實即使中文再好,如張大春,如陶傑,也有一些你想也想不到的小錯誤的,這是十分正常的。所以,林夕會犯錯一點也不奇怪!尤其是考慮到他邊打麻將邊填詞的態度以及幾乎無人敢質疑的地位,他交行貨渣流灘的機會真是大大的不小。
想說的是,有時候我們不必太擔心自己水平不夠,是不能理解就不能理解,不必勉強去替作者着想解釋,對於作品,要直觀地感受,不能強制性地去尋繹意義。
有時看見網友們對於流行曲又好電影又好的"賞析",真是覺得有點好笑!如果他們不是在盲子摸象的話,如果香港真是那麼多有品味的藝術人口,那麼多元化,那麼有胃口,照計香港的文化一定朝氣勃勃的呀,但實情為什麼偏偏又不是那麼一回事呢?
好了,因為有朋友又想和我說說林夕,我又去聽了聽juno的〈超生培慾〉,卻又給我找到一點"林夕的中文其實並不太好"的證據:
再一次,我懷疑林夕不知道"殊途"的正確用法,至於" 灑一抹香水","忘掉智商",我會說長期品味這些歌詞,會讓人對文字失去要求,至於"跟血肉薰染後勾引味覺",唔,還是那句,有令人神經錯亂的可能!
- 誰 想漫步 誰想步入殊途
- 閒來為你灑一抹香水惹一身暗香 跟血肉薰染後勾引味覺一樣 而愛也單純到 會忘掉智商
接受林夕有瑕疵而依然接受林夕的朋友持的理由是:不要因小失大!
嗯,如果是這樣的話,下回我們來說說林夕的「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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